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人员。具体事项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洛江区文化馆工作人员5名。
二、招聘条件
1.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艺术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考虑;
2.招聘专业:表演艺术类3名(音乐、舞蹈、戏剧相关专业各1名);艺术设计类1名(美术相关专业1名);教育学类1名;
3. 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
4. 责任心强,工作严谨细致,有教师资格证书或有教学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5.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或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
(3)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的;
(7)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即日起至 2020年7月9日下午5:30止,报名人员将相关报名材料发至邮箱:57676321@QQ.com,逾期不予受理,相关材料包括:(1)报名登记表电子版;(2)两寸标准彩色数码证件照电子版;(3)身份证、毕业证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2.资格审查:报名时,本人须认真阅读岗位招聘条件,确认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报名。经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初步核验,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接到本单位通知,及时携带报名相关材料原件到洛江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洛江区政府前楼522)进行现场材料审核,并承诺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涉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考试办法:结合评估个人的工作经历及表现等情况,通过专业测试和面试两个环节,先专业测试,后面试。
考试时间:待定,电话通知;
考试地点:洛江区文化馆二楼(万虹路辅路公共活动中心内)。
四、聘用人员管理及薪资待遇
经面试和审核合格后,由洛江区劳务派遣公司统一办理相关聘用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将予以解聘。试用期和正式聘用后,工资待遇均按照《关于规范编外用工招聘管理等工作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招聘政策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咨询,咨询电话:22631056,联系人:庄美莲;
2.考试入围后,需体检合格方能办理入职手续,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3.本次招聘工作接受区纪委监委驻区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22638891;
4.报名人员应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自负。对招聘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公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及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招聘资格或解除劳动合同。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本单位负责解释。
洛江区文化馆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