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院拟招聘10名辅助审判事务人员,分别从事庭审记录、裁判文书上网、案件报结信息录入、纸质档案与电子档案整理装订等辅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岗位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职业道德品行;
2.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符合职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下列人员不予招聘: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或因违法违纪被辞退、开除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有结论的;
3.至本公告发布之日止,本人及其家庭主要成员有作为被执行人未了结的案件、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情形的;
4.有其他不适宜聘用情形的。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1.速录员若干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掌握计算机听录技巧,法学类专业或有在法院从事过且熟练审判辅助事务工作者,优先考虑;
2.信息录入员、文书上网操作员、纸质和电子档案制作员若干名,要求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会基本操作电脑,符合办公要求。
以上岗位共计10名,男女不限。
二、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报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须填写《审判辅助人员报名表》及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身份证;②学历及学位证书(需提供学信网学历认证);③相关专业等级证书;④两寸彩色证件照2张;⑤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2.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23日。
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楼二楼大厅右侧。
4.咨询电话:22139776、0595-22139913、22139515。
三、面试
报名后当场进行面试,面试地点:中院办公楼八楼政治部。
根据面试情况,研究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合格后进行政审。
四、其他事项
1.合同期二年,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工资待遇:基本工资2200元/月,绩效工资500-1000元/月。月收入约3000元左右(含个人应缴交的五险一金部分)。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政治部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