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助对象
2022年3月期间,在市本级参保,因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给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支持企业组织职工以工作代替培训。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参保缴费职工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
三、发放方式
免申即享。由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按本市被列为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当月(即2022年3月)的参保单位失业保险缴费人数确定补助人数,并将补助资金汇入企业对公账户。无需企业提供材料。
四、发放进展情况
市本级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企业名单现已全部公示完毕(详见市人社局网站),补助资金发放临近尾声。若参保单位对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金额有异议的,可在2023年3月31日前向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交《参保单位申请补发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承诺书》(详见附件)申请复核。
五、受理期限
截至2023年03月31日。
六、联系方式
泉州市就业和人才人事公共服务中心(失业保险科)
地址:丰泽区海星街100号行政服务中心A栋3楼34号窗口
电话:0595-22376044 0595-28133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