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人综〔2014〕53号
各县(市、区)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公务员局,有关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科、人力资源部:
为帮助我市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提升工作技能、提高实际操作能力,增强就业竞争力,尽快实现就业。根据市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泉政〔2014〕13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亿元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第十批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征集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见习基地依托的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长期合作的积极性,每年能提供一定数量的见习岗位;
(二)见习基地依托的单位要具有一定的见习场所(岗位),有一定行业或区域代表性,有承担就业见习任务的能力和配套的见习管理制度。
二、申报程序
(一)中央、省、市属企业单位直接向市公务员局申报;各县(市、区)、泉州开发区和泉州台商投资区辖区内企业单位向所在地人事部门申报,经当地人事部门审核后报市公务员局。
(二)经市公务员局审核同意后,正式行文批准设立。
三、申报材料
1.《泉州市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申报表》(见附件)一式3份。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申报材料请于2014年9月10日前报送市毕业办。
请各地人事部门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和组织申报工作。可遴选信誉良好、制度规范、见习岗位质量较高的县级见习基地推荐申报市级大中专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
联 系 人:黄培茹
联系电话:28133660
泉州市公务员局
201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