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厅属事业单位是根据福建省财政事业改革发展需要,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以及为财政厅行使职能提供支持保障的单位。现因工作需要,部分厅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体检相关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9年3月2日及以后出生);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
4.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管理中心 |
财政 核补 |
行业管理岗位 |
1 |
财政(学)、金融学、会计硕士、会计(学)、审计、会计与审计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福建省财政 信息中心 |
财政 核拨 |
技术维护岗位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软件(工程)、信息与计算机科学、计算机技术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福建省预算编审中心 |
财政 核拨 |
预算编审岗位 |
3 |
财政(学)、金融学、会计硕士、会计(学)、财务管理、财务会计(教育) |
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
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附加省财政厅门户网站(www.fjcz.gov.cn)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5年3月2日8:30——2015年3月13日17:00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在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进行。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应填写《事业单位应聘人员考试报名登记表》并在笔试当天开考前,交福建省财政厅考务工作人员。
3、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畅。
五、考试
1、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办法。参加笔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年11号文件规定执行。
2、笔试满分100分,60分合格。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进入面试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空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照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
3、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交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件材料,其中包括: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原件、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复印件);
(3)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厅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4、面试满分100分,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5、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进入面试考生的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折合计算。若综合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为准。
6、笔试、面试等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请关注福建省招聘委托报名网(http://zp.fjkl.gov.cn)。
六、考核和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核、体检人选;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相关标准执行。
2、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总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一般情况下,自报名截止之日起至公示拟聘人选在60个工作日内完成。
八、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九、联系方式
地 址:福州市中山路5号
邮 编:350003
联系电 话:0591-87097805\87097009\87097245
十、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财政厅厅属招聘相关事业单位和福建省财政厅共同组织实施。驻省财政厅监察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97810。
福建省财政厅人事处
2015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