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泉州开发区人事劳动局,泉州台商投资区党群工作部,各高校就业指导部门,各创业孵化基地:
为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函〔2015〕108号)和市政府办《关于鼓励和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实施意见》(泉政文〔2013〕225号)精神,今年决定继续遴选资助一批高校毕业生优质创业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按照闽人社函〔2015〕108号(见附件)文件要求,提交相关材料,我局汇总后统一上报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办公室。
二、市级创业资助项目按照省级创业资助项目评审结果,从我市未列入省级资助的创业项目中,按得分从高到低,遴选资助一批市级创业项目。市级评审资助10-20个创业项目,每个项目分别给予3万元以内启动资金扶持。
三、各地、各高校、创业孵化基地要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发动工作,广泛征集优质创业项目。创业资助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报送市人社局,逾期不再受理(申报材料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一并报送)。相关表格可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泉州人事网(www.qzrs.gov.cn)、泉州人才市场网(www.968826.com/www.qzrcsc.com)下载。
工作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馈市人社局毕业办。联系人:小苏,联系电话:13959729516,邮箱:46599216@qq.com。
附件: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创业省级资助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4 月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