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医院综合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全区医疗卫生事业科学可持续发展,建立权责明确、管理科学、激励约束有效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现面向全省公开招聘泉港区区医院院长1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从学识、品德、能力、经验、体格、符合岗位要求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精心选拔优秀人才。
二、招聘职位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医院院长1名。
三、招聘范围及其方式
面向全省,凡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四、报名条件和资格
1.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2)熟悉新时期医疗卫生工作方针、政策和医院管理工作,有丰富的医院管理实践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综合协调和管理能力,具有履行职责所必需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专业知识;
(3)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具备主持医院全面工作的能力,在工作岗位上开拓进取,做出实绩;
(4)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善于团结同志,服务意识强,作风正派,清正廉洁。
2.报名资格
(1)具有医学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取得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3)在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任副院长以上职务或在三级综合医院任中层干部职务;
(4)男性须在1960年1月1日后出生,女性须在1965年1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
(6)有国家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医院工作经历者优先录取。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与公开招聘
(1)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调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未过影响期限或未解除处分的。
五、招聘程序
按照发布招聘公告、组织公开报名、考试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确定拟聘人选、聘任公示、办理聘任手续等程序进行公开招聘。
1.发布招聘公告
以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名义在《福建日报》、《泉州晚报》、《海峡都市报》、《东南早报》、《健康报》、《福建卫生报》等报刊上刊登招聘信息,同时在泉州人事网站、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泉港区卫计局网站和泉港新闻网上刊登公告及相关信息。
2.组织公开报名
报考人员可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报名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现场报名,材料包括: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发表的论文、相关工作简历及证明材料等以及《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公开招聘泉州市泉港区医院院长报名表》一式两份,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一份,本人2寸近期免冠正面彩色证件照3张(照片背面写清姓名)。
(2)邮寄材料报名:报考人员将上述需出具的材料一并通过特快专递邮件在报名时间内邮寄到报名点办公室。
报名时间:2015年7月23日起至2015年8月17日止(节假日除外)
报名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11室
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泉港区广电大楼11楼1105室)
邮政编码:362801
联系人:庄碧青
联系电话:0595-87971199(正常上班时间)
电子邮箱:123873721@qq.com
3.考试资格审查
在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由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人社局、卫计局、泉港区医院等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符合招聘条件者报经领导小组同意后,准予发给准考证参加笔试。
4.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考试,内容包括医院管理、卫生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卫生政策。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笔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
(2)笔试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入选者持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的通知,按时到指定的地点集中,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试卷,应试者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进行答卷,由专业评审机构评分。
5.面试
根据参加笔试人员成绩,取前10名体检合格的人员进入面试。面试总分100分,占综合成绩的50%。面试工作由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区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聘请相关专家和人员组成面试评审组进行现场质询和评议。面试时间、地点和要求另行通知。(面试前安排到指定医院体检)
6.组织考察
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前3名者进入考核,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到预选对象户籍所在地及所在工作单位对其德才表现和工作业绩等综合情况进行考核。
7.确定拟聘人选
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核情况,确定1名拟聘人选,报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8.聘任公示
将拟聘人选的基本情况、个人简历、任现职情况及拟使用意见进行公示,时间一周,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群众意见并向领导小组汇报。
9.办理聘任手续
院长由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聘任,签订聘任合同和“泉港区医院院长聘期目标责任书”,区级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每年根据责任书要求考核院长。具体考核工作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
七、聘期待遇
1.实行院长目标年薪制,年薪50万元(税前),由基础年薪和绩效年薪组成,院长基础年薪30万,绩效年薪20万根据签订的《泉港区医院院长聘期目标责任书》考核结果予以发放;
2.提供约120㎡住房一套居住;
3.配偶愿来泉港工作,是医务人员的,可按照同样身份性质调入泉港区内医院;
4.聘期5年(含试用期1年),每年考核1次,实行院长综合目标管理责任制和院长年度考评制,考核合格的予以连聘。
八、组织领导
由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聘工作,具体招聘业务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人事组组织实施。理论考试和技术考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聘请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或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开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九、其他事宜
本实施方案由泉港区区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595-87971199(泉港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0595-87987377(泉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