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是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设有11个处室。主要负责开展经济指标的监测、预测和预警分析,参与编制全省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负责数字福建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全省政务网和电子政务外网的规划建设、运维管理,省级电子政务应用系统的开发、建设、运维和管理,省级电子政务数据中心的建设和管理等。现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0年3月18日及以后出生);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其余各项资格认定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专业 |
学历学位 |
1 |
经济发展研究岗位 |
2 |
经济学、管理学大类 |
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
注: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社厅门户网站(www.fjrs.gov.cn)、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www.fjbys.gov.cn),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fjdpc.gov.cn)、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网站(www.fjic.gov.cn)上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6年3月18日-2016 年4月1日。
(二)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将报名材料报送到福州市湖东路78号省经济信息中心212室,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材料包括:
(1)《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
(2) 身份证复印件;
(3)学历、学位复印件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2016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信网证明材料的,应书面保证学历学位真实性;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已参加工作的报考者,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或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省发改委人事处同意后最迟可延至体检前提交;
报考人员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保持通畅。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五、招聘方式
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确定拟聘人选,具体如下:
1、通知面试: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者参加面试。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组织面试考核小组进行面试。
2、面试成绩:合格线7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3、考察: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聘人数与报名人数1:2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通过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和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了解。
六、考核和体检
1、在考核合格考生中根据面试成绩高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3、未按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核准手续,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如拟聘人员为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等高层次人才,应按规定报批后办理聘用核准手续。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湖东路78号省经济信息中心
邮编:350003
电话:0591-87810583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发展改革委和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共同组织实施,省纪委驻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对招聘工作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591-87063513(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纪检监察室),0591-87839632(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福建省经济信息中心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