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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通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医院发展需要,泉州市中医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53 名。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要求

        详见附件《2016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计划申报岗位信息表》。

        二、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即1998年4月6日至1976年4月6日期间出生);

     3.遵守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符合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项资格条件。

   (二)具体条件要求

       1.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

       2. 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学历”,是指考生通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于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且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学计划完成学业后所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

  留学归国人员、香港或澳门地区学习人员以及取得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相关学历的人员,其学历认定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执行。

       3.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4.报考人员被聘用后须与泉州市中医院签订五年以上的聘用协议书。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根据需要采取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方式参加报名。

     1.现场报名

      地点:泉州市中医院人事科(地址:泉州市鲤城区金龙街道高山社区笋江路388号门诊四楼人事科   )

     联系电话: 0595-28282001    联系人:陈女士

     2.网上报名:考生可登录泉州市中医院官方网站(网址:http://www.qzzyy.cn.com/ )下载报名登记表,并于报名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泉州市中医院电子邮箱:qzszyyrsk@126.com   。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6年4月6日至15日。现场报名为以上时间段内工作日上班时间。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时请应聘者按照下列人员类别,提供相应的全部材料,可先交复印件,并在考核(面试)时提供原件核实。具体类别如下:

     1.2016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学生证、本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就业推荐表及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研究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报到证原件应在2016年8月31日前提供。

      2.尚未就业的2016届及往届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附件3)、报到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等材料的复印件(本硕连读的考生如无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必须提交本硕连读相关证明材料)。就业后再报考就读研究生者,除应提供上述材料外,还应提供入学前与原就业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在职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3)一式两份、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包括本科阶段和研究生阶段)、大学等级英语证书或成绩单、学校出具的研究生阶段成绩单一式两份、研究生专业方向证明、现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同意辞职或解除聘用(劳动)合同证明(暂未能提供者最迟应在档案审查阶段提供)等材料的复印件。

      4.留学归国人员:除应提供上述相关类别的材料外,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者福建省人事行政部门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身份认定审批表》复印件。

      报名登记表中如有填写工作经历、表彰奖励等情况的,应同时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四)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合格者准予参加考试考核,名单在泉州市中医院网站( http://www.qzzyy.cn.com/  )公布。应聘人员应完整如实填写《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和聘用资格。

     四、考试办法

     考试考核采用笔试或面试的方式进行,考试方式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及聘用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选。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合格后,正式办理聘用手续。

    六、其他事项

  (1)应聘者填写的联系电话号码应准确无误、保持畅通,因号码错误、无法联系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2)应聘人员在体检、审查及复核环节不合格或弃权的,由市中医院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在考核合格的人选中递补。

  (3)招聘过程具体事宜在泉州市中医院网站(http://www.qzzyy.cn.com/)公布。所有应聘人员要随时关注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通过电话向市中医院人事科(0595-28282001)咨询。

  (4)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人事行政部门监督。监督电话:0595-22112393。

  (5)考生应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后方可报名。因未完整、仔细阅读本通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6)本通告未尽事宜由泉州市中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1.2016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学历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2.2016年泉州市中医院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报名登记表

         

泉州市中医院

2016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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