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仲裁委员会系由泉州市人民政府设立组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专门仲裁经济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法律服务机构。现因仲裁工作需要,特向社会诚聘出纳人员。条件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任职资格
1.招聘岗位:出纳1名,工作地点为泉州仲裁委员会本部(刺桐路82号晚报大厦)。
2.任职资格:
(1)具有会计、财务等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需持有初级以上会计资格证书;
(2)3年以上出纳工作经验,有政府部门、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出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3)了解国家财政、税务政策和会计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银行结算业务;
(4)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责任心强,能够及时有效处理各类事务;有扎实的独立工作能力和财务分析能力;
(5)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二、薪酬待遇
面议
三、报名
1、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投递简历,应聘人员需提供本人简历、身份证、学历证明复印件、相关职称证书,以及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上述材料电子档压缩成一个文件,投递至邮箱qzac@163.com(邮件主题请注明姓名)。
应聘人员所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2、报名截止时间: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2年6月10日18:00。
四、招聘流程
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总分50%,笔试成绩前3名者进入面试,面试后取总分成绩第1名进入面试后续流程。
简历投递→简历筛选→笔试→面试→背景调查→体检→试用→签订合同。
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秘书
联系电话:0595-22518926
邮箱:qzac@163.com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刺桐路82号泉州晚报大厦10层东区。
邮编:362000
附件:个人简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