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科
发布时间:
2024-03-12点击次数:
40
2023年全市为符合领取失业保险相关待遇人员发放资金2.05亿元,为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失业保险是对劳动年龄内有就业能力并有就业愿望的人,由于非本人原因而失...
[全文]
发布时间:
2023-11-22点击次数:
30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 765 号
《社会保险经办条例》已经2023年7月21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12月1日起施行。
...
[全文]
发布时间:
2023-11-22点击次数:
110
一、政策主旨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是鼓励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稳定就业岗位。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稳岗返还从失业保险基金列支,是一项援企...
[全文]
发布时间:
2022-11-09点击次数:
144
失业保险条例
(1998年12月26日国务院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
1999年1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8号发布 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失业人员失业期间的基本生活,促进其再就业,...
[全文]
发布时间:
2022-09-26点击次数:
47
来源:市人社局基金科
[全文]
发布时间:
2022-08-05点击次数:
243
一、补助对象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所属为市本级,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1个月(含)以上失业保险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名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1500元的标准...
[全文]
发布时间:
2021-09-18点击次数:
109
各失业保险参保单位、参保人:
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闽政通APP一、参保单位人员增减、基本信息变动申报业务
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福建12333,根据网站提示进行相关操作。
公共服务平台的参保单位,可通过电...
[全文]
发布时间:
2021-09-10点击次数:
262
一、申领条件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以及失业保险参保人员在保障范围期间解除或中止劳动关系且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失业人员可申领失业补助金;失业保险参保不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在保障范围...
[全文]
发布时间:
2021-09-10点击次数:
127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对我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今年,我市优化...
[全文]
发布时间:
2021-09-10点击次数:
144
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放宽我市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由原先失业保险参保缴费需满36个月降至12个月。...
[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