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鲤城区强化劳动争议调解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上半年,鲤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共接到劳动仲裁申请85件,受理77件,现已结案59件,其中调解30件,裁决21件,调解撤案8件,另有18件正在处理中,涉及金额600.146万元”。

面对当前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日益复杂,双重劳动关系争议存在增长势头的新形势、新问题,鲤城积极强化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实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劳动保障服务。

调解机制不断健全

随着广大劳动者维权意识的提升,调解仲裁案件处理难度不断加大。为此,鲤城区以各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为依托,在全区8个街道建立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并以各规模以上企业为试点逐步分层扩面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建立了以区、街道、企业三级网络为基础的劳动争议调解体系,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大调解”机制,打造劳动关系协调平台。

目前,在全区300人以上的大中型企业中已有60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初步形成了企业、街道和区相结合的三级劳动争议调解网络体系。

为严谨高效地开展调解仲裁工作,鲤城实行“一案五调”制度,将调解工作贯穿于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的全过程,在案件受理前、双方提交证据及举证期满后、开庭审理前、庭审过程中、作出仲裁裁决前等五个阶段开展调解,争取将各种疑难案件也通过调解处理,调解率在65%左右,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四心工作法”颇有成效

“细心研究案件、公心公开审理、倾心收集意见、耐心沟通说服”,是鲤城区处理争议调解、化解劳资矛盾坚持的“四心工作法”。该区在调解仲裁办案过程中始终以调解为主线,坚持以“预防为主、基层为主、调解为主”为原则导向,化解劳资矛盾,并针对群体突发案件涉及人数多、矛盾集中、时间集中、社会影响大的特点,及时介入,防范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促进了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鲤城区还开通绿色通道,简化办案程序,按照“快立、快审、快结”原则,及时受理,及时调解,及时裁决。全面落实裁后回访制,指派专人在结案一个月以内,对仲裁员办理案件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廉洁办案、公正合法等方面的情况回访当事人,确保仲裁员亲民办案、谨慎裁决,为劳动双方提供一个温馨和谐的仲裁环境。

今后,鲤城区将积极开展服务企业“零距离”服务,在定点联系企业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扩展服务企业的范围和内涵,同时,加大劳动保障法制宣传,通过送法上门、法制宣传、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走访企业、服务群众,让更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了解法律,遵守法律,促进企业劳动用工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