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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实施人才“港湾计划”

勇当建设“新福建”领头羊靠什么?人才! 

 

  作为实体产业聚集、文化底蕴深厚、先行先试优势明显的泉州,近日重磅推出《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从创新人才管理体制以及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服务机制6个方面提出27条政策措施,加快构建以集聚实体产业人才为核心的人才制度体系。矢志将泉州打造成人才“引得进、留得住、过得好”的梦想港湾、事业港湾、生活港湾。

亮点

突出以人才为中心

  《意见》强调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创新人才成长的要素保障,让人才在推进泉州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与泉州共成长,实现自身价值,增强获得感。尊重人才的市场价值取向,畅通人才流动渠道,建立公平公正的人才竞争环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试行协议工资等分配形式,支持企业对科研、管理等骨干人才实施股权期权激励,鼓励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向创新团队或个人倾斜。

  围绕创造优质高效的人才服务环境,《意见》提出整合相关部门人才服务职能,构建“一站式”受理、办结、答复的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为人才提供政策咨询、项目申报乃至住房、子女就学、配偶就业、医疗保健等全方位服务。住房方面,对在泉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给予购房补助或免租人才周转房乃至无偿赠送住房。人才子女就学方面,开辟“特殊通道”,保障高层次人才子女在泉接受优质教育。人才配偶就业方面,由有关职能部门推荐解决就业。医疗保健方面,每年组织高层次人才免费健康体检,对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给予享受一、二级医疗保健待遇。

亮点

激发用人主体活力

  《意见》提出改革编制和岗位管理,保障和落实用人主体自主权。对符合条件的公益二类事业单位可实行备案制管理;在高校、科研院所、公立医院等事业单位试行“人员控制数”管理;探索实行高层次人才专编专用管理办法;建立人编捆绑、人走编收的编制周转池制度;允许在专业性较强的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设置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的高层次专业人才。

  《意见》强调改进人才评价方式,完善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和认定办法,健全以用人主体的评价为主导的科学化、社会化、市场化的人才评价制度。根据产业发展需要,建立海内外专家举荐人才制度。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企事业单位和行业组织开展职称自主评审试点。

亮点

形成人才成长与产业发展互为推动力

  《意见》指出立足实业兴市,突出政策叠加扶持,构筑“产业集聚人才、人才引领产业”的发展格局,重点引进1000名以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100个以上高层次人才团队,推动人才工作由“服务支撑产业”向“引领产业发展”升级。引才方面,针对优势产业(纺织鞋服、建材家居、食品)、主导产业(石油化工、机械装备、集成电路)、战略性新兴产业(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有的放矢地引才聚才。对近三年内引进的人才、团队,市、县两级叠加给予专项补助和经费支持。对引进到泉州三年以上且拥有持续创新成果的,给予滚动支持。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一事一议”追加支持。支持引进人才(团队)申报中央、省级人才项目。育才方面,坚持创新驱动振兴实体经济,精准培养领跑实体产业转型发展的高层次人才、支撑泉州制造和泉州创造的技能人才。用才方面,立足“人才价值实现”,推进“十百千”大院大所计划(建设10个以上“国字号”创新平台,100家公共技术中心、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1000家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构建市场要素齐全的人才创新创业环境,推动人才创新成果加速转化,让各类人才尽展其才,支撑引领泉州产业转型发展。人才激励方面,定期举办人才创新创业大赛,开展“港湾计划”年度人物评选,设立“泉州人才功勋奖”,激励有重大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谢松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