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港湾计划”,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现人才工作引领产业发展目标,13日,洛江区出台《落实泉州市人才“港湾计划” 促进产业人才发展的意见(试行)》,是近年来洛江区分量最重、力度最大、针对性最强的人才政策,也是全市首个出台贯彻落实市人才“港湾计划”干货政策的县(市、区)。
该《意见》从人才奖励、生活保障、职称评聘、专项资助、平台补助、特殊支持等6个方面提出23条“干货性”的政策措施,聚力人才提质、聚焦活力释放、聚合要素保障,积极构造人才发展的“生态圈”,合力打造现行人才政策升级版。
以产业发展为支撑,涵盖高层次人才和技术性人才的全范围奖励措施。其中,经认定的高层次人才每月最高能享受5000元的人才津贴,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来洛可享每月1500元的实训补助,承办省级及以上大型活动最高可给予10万元补助等,通过人才津贴、个税返还、实训补助、继续教育补贴、国家职业资格取得一次性奖励、专项资助、平台建设补助等方式吸引人才“船舶”停靠洛江“港湾”。
围绕“向用人主体放权,为人才松绑”的要求,推出了一系列“增动力、添活力”的新政策: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增设洛江区急需紧缺的智能制造、生态旅游等专业职称评审,探索将职称自主试聘试点下放给用人主体、行业组织;逐步推进非公企业员工初级职称由评审转向认定。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依托培训机构或重点企业,扶持建设多功能的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鼓励和扶持有条件的行业企业、职业院校、高等院校等积极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站)。
以“实惠”生活保障解决人才后顾之忧。通过人才缴纳社保补助、简化人才落户手续、实施住房优惠、建立家庭医生式体检保健、自主选择式子女入学等措施让人才留的安心、干的放心。此外,围绕对有突出贡献和重大影响力的高层次人才(团队),《意见》提出要给予“一事一议”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