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依据(在网上可点击链接)
1.《中共泉州市委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人才“港湾计划”的若干意见》(泉委发〔2017〕6号)。
2.《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一站式”服务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0号)。
3.《中共泉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享受工作生活待遇暂行规定〉的通知》(泉委人才〔2017〕13号)。
4.《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团队评审规定(试行)的通知》(泉政文〔2017〕53号)。
二、服务对象及条件
符合《泉州市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规定的第一至第五层次人才子女。
三、申请材料(上传网上)
1.高层次人才身份证、户口簿(或能体现父母子女关系的证件)。如果父母和子女户口分设的,应同时提供子女户口薄。
2.高层次人才与工作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任职文件。
3.居住地证明(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4.单位证明并盖章(如:本单位证明申请人于××年×月起在本单位工作,目前担任××××(具体职位),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5.申请人承诺并签名(本人承诺所提供的申请资料和信息全部真实,如有不实,本人愿意承担全部责任)。
四、申请程序
1.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提出入学申请。登录泉州市高层次人才网填写《泉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转)学申请表》并上传相关佐证材料(申请材料1-5)进行网上申报。
2.泉州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人才认定类别和申请意向统筹安排。
五、办理时限
1.申请转学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2.申请中考招生加分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30个工作日办结。
3.申请入学由教育部门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办结。
六、受理单位
泉州市教育局、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服务专窗
泉州市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地址:泉州市田安北路人才大厦四层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市教育局中教科22782219 227780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