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福建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暂行办法〉的通知》(闽委人才〔2016〕4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和《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有关事项的通知》(闽人社文〔2016〕229号)精神,我局开展第二批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对象的申报工作,截止2017年11月30日,共受理申报材料169件,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选117人。
按照有关规定,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将第二批省工科类青年专业人才支持对象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2月18日至12月2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均可在公示期内以来电、来信(邮)、来访的方式提出。
联系电话:0595-22112397(市人社局专家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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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