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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招聘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编外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决定委托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劳务派遣工作人员1名,岗位:执法车辆驾驶员。

一、用人单位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二、用工单位

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1.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2.男性,40周岁以下(含40周岁);

3.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政历清白;

4.具有较强责任意识,熟悉驾驶业务,驾龄不低于5年,熟悉泉州地区沿海路线;

5.退伍军人优先。

四、劳动薪酬

以我支队劳务派遣人员标准确定工资待遇,约3300元左右/月,按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五、报名方式及录用

(1)报名

报名时间: 2021年1月28至2021年2月2日。报名方式: 报考人员可登陆http://www.qzrcsc.com,下载并填写《编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填写好的表格连同身份证、户口本、驾驶证、毕业证书复印件,及个人的相关成果打包后以报名者的姓名命名,以附件形式发送到信箱:qzzd1@qq.com

2)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完整填写个人信息,因信息填报错误或不全,造成无法联系应聘人员等问题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规定的;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现役军人或政府机关单位、国有企业正式在职职工;

6)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被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辞退后不满5年的人员;

8)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参加邪教组织,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9)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3)面试

经报名资格审查后,将组织对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进行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质、专业知识、业务能力、个人情况等方面的情况。

(4)体检

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参加体检人员应按通知时间准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5)政审考察

组织对体检合格应聘人员进行考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其他惩戒黑名单人员不予录用,应聘人员还应按规定提供综治、无犯罪证明、计生证明等,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活动由泉州市海洋与渔业执法支队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

(2)应聘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的信息和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弄虚作假、恶意报考的,一经核实,给予取消聘用资格等处理。

(3)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人员,与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每2年签订一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进行续签。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

    联系人及电话:陈芳平   22281378


     附件: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xls



                                        泉州市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