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发改委 市教育局 市财政局 市军分区动员处联合印发了《关于延续实施部分减负稳岗扩就业政策措施的通知》,对我市2020年度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今年,我市优化了经办流程,直接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无需申请,即可直接享受政策。
需满足什么条件?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对不裁员、少裁员的用人单位,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二、哪些企业可享受本次返还政策?
在我市参保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及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
三、申请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上年度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时应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2)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单位名单;
(3)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2020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四、裁员率如何计算?
上年度裁员率=(上年初职工人数-上年末职工人数)/(上年初职工人数)×100%
注:自然减员人数指职工退休、死亡的人数,不计入裁员率。
五、返还比例
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社会团体等机构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企业相关划型执行;未登记为企业类型的,按单位及其职工2020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
六、如何申请
1)经人社部门后台数据比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单位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
2)确认符合条件的企业,人社部门将以向社会公告形式告知申请人(视同申请人提出申请),精准发放。
今年的政策亮点在哪里?
在去年2000元以下企业“免申即享”的基础上,将覆盖范围扩大到所有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和社会团体等机构,参保单位不用提交材料即可享受返还,极大的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全市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方式:
市本级:22376044
鲤城区:22280229
丰泽区:22584064
洛江区:22633578
泉港区:87993767
石狮市:88781025
晋江市:85698477
南安市:86377533
惠安县:87372105
安溪县:23232174
永春县:23899695
德化县:23521168
台商区:68182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