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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泉州出入境边防检查站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为边检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的编外人员,以下简称辅警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岗位

本次招聘的辅警安排在海港勤务队,工作地点为泉州各海港口岸。

二、工作职责

协助民警开展出入国(边)境人员、交通运输工具的出入境边防检查、口岸限定区域巡查、防范查处非法出入境活动以及其他可由辅警协助开展的工作等,部分岗位需参加夜班和周末班轮值。具体工作地点、内容、时间视实际工作需要而定,辅警须服从边检机关统一分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在19861115日至20031115日期间出生)。

(四)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者的学历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报名日前取得。报名时为全日制在校在读的学生不得报考。

(五)因工作需要,此次招聘原则上以男性为主。男性身高166cm以上,女性身高156cm以上。

(六)身心健康,无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因工作特殊性,报名人员应已接种好两针及以上的新冠疫苗。暂未接种的,入职后应自愿接种。

(七)自愿从事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八)中共党员、退役军人及具有档案管理、传媒、财务、建筑、通讯等相关专业学历或工作经验的优先考虑。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被判处刑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收容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4、曾因违纪违规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三代直系血亲有精神病史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待遇福利

每人每年经费保障不低于6万元(含五险一金),并将随着工作年限的增加逐步提高工资待遇。加入用人单位工会,可享受工会福利。配发统一制式服装。

五、招聘程序

考生依次经网上报名、初审、体能测试、报名资格复核、笔试、面试、体检和政审考察合格后予以公示,上一个环节不合格的,不能进入下一个环节。聘用人员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解聘则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整个招聘工作预计在今年11-12月份完成。各环节的时间、地点、入围名单等信息将及时公布在泉州边检微信公众号,考生须密切关注并保持通讯畅通。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111223:59截止。

报名方式:考生需自行下载《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在电脑上如实填写完整(其中,报名人承诺栏暂留空白不填写)之后,发送到407310579@qq.com,并在邮件标题上备注本人姓名。

注意:我站收到报名邮件后,将及时进行报名资格初审。初审合格的,将在3个工作日内直接回复邮件告知考生;初审不合格的,也会在3个工作日内电话告知考生。考生在报名之后应及时关注邮箱来信或者手机来电,报名后3个工作日仍未收到来信或来电的,请主动来电确认,以免错过报名结果反馈信息。

 咨询电话:0595-22353001(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30)。 

(二)体能测试

初审合格的考生均应参加体能测试;规定时间内未参加的,取消聘用或递补资格。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只允许当场测试一次。测试标准如下:


19901115日(含)以后出生的考生,执行30岁(含)以下体能测试标准;19901115日(含)以前出生的考生,执行31岁(含)以上体能测试标准。

(三)报名资格复核 

体能测试合格的考生方可参加报名资格复核,采取现场复核的方式。考生应将下列材料按顺序挑好后,供工作人员现场复核: 

1、个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3、持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名的,须提供本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有学位证的,须提供所获学位的《认证报告》1份(上网查询并打印,学位网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cqva/gateway.html);

4、《报名登记表》中个人专长及所获证书所填内容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新冠疫苗接种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电子截图打印件1份;

6、民警配偶报名的,应提供关系人的职业身份证明、结婚证、户口簿等相关证明材料;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报名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四)笔试

笔试采取随机抽题考试,均为客观题,卷面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考题为主来源于政治理论、《宪法》、《刑法》、《出境入境管理法》、《人民警察法》等范畴,考生可下载学习资料(详见附件2)进行学习。

(五)面试

按照各岗位招考人数不低于1:2的比例,从笔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以面谈的形式组织,总分为100分,设合格分数线。 

(六)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2,结果四舍五入后保留2位小数点。

当考试总成绩相同时,考生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考生笔试成绩也相同,经辅警招考专班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考生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七)体检

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1的比例,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因工作岗位特殊性,乙肝病原携带者、文身视为不合格。 

(八)政审考察及公示聘用

政审考察合格后,按照各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予以公示,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将予以正式聘用。 

(九)递补

考试总成绩自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起半年内有效。

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若出现职位空缺(如:体检不合格、政审考察不合格、弃权、离职等),将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在考试总成绩有效期内,若我站拟新招聘辅警的,可视情从面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真,隐瞒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岗位要求的情形,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二)考生进入公示环节后,因个人原因提出放弃等情况的,列入考生诚信档案,两年内不得报考泉州边检站辅警招聘考试。 

(三)考生提交的各项材料(原件除外),由我站统一存档保管,不再退还。 

(四)泉州边检微信公众号是发布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密切关注。同时,在招聘过程中,应确保通讯畅通。本次招聘考试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

泉州边检站咨询电话:0595-22353001(工作日期间8:30-11:3014:30-17:30)。

(五)本公告由泉州边检站政治处负责解释。

 

      附件1:泉州边检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

      附件2:学习资料